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民营企业权益保护,在自然资源、矿业、土地、水域、国土空间、企业股权、刑事辩护、厂房拆迁,环保关停、禁养腾退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,代理了多起件企业维权案件,其中包括大型房...
05-19
上一期我们聊了行政复议范围扩大的话题,今天楹庭律师带大家继续聊新条例的另一个亮点——被申请人聘请律师的权利与限制。这个话题听起来比较专业,但其实跟行政机关和企业都有关系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新条例给了
05-15
新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将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,今天楹庭律师就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新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变化——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充。说白了,就是告诉行政相对人:哪些事儿可以告官了。以前
05-15
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有意思的制度——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权。大家都知道,行政复议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。但行政复议过程中,被申请人也就是原行政机关,能不能自己主动纠正错误呢?答案是可以的,
05-15
有些行政争议,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,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,这就是”复议前置“。如果跳过了复议直接去诉讼,法院是不会受理的。这次新条例对复议前置的情形进行了大幅的细化明确,
05-13
前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(2026年修订)(以下简称《新条例》)于日前正式公布,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,替代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旧条例》)。本次修订是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
05-12
吉林省高院2025年度行政审判典型案例,楹庭律师对这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整理和简单分析:第一、权益保障“硬支撑”,破解民生痛点与程序空转。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直击百姓最关心的“急难愁盼”。在工伤认定中,明确货车
05-11
修订后的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,定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此次修订旨在与2023年新修订的《行政复议法》实现制度衔接,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,推动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。修订工作坚持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与深化改革相
05-09
【案件要点】马某某合法取得的林权林地内,红松与大榛子遭野生动物啃食受损。某市林业局虽确认损害事实,却以地方补偿办法未明确经济林损失为由,作出不予补偿决定。马某某不服,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并获合理
05-06
【案件要点】员工工亡后公司未缴社保且拒不赔付,家属历经仲裁、诉讼及强制执行,仅拿到“终本裁定”。此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,却遭不予受理。行政相对人陷入“企业赖账、基金不管”的双重困境,维权
05-06
【案件要点】董某某送货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物流公司以其偏离指定路线、涉嫌公车私用为由,拒绝承担工伤责任并起诉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。案件焦点在于“绕路”是否切断工作关联,以及用人单位能否仅凭路线偏差否